北市王姓男子今年9月到台北市南港區一間個人工作室尋歡,過程中拿出刀子強逼性行為,離開時還拿走擺放桌上現金,又稱自己是警察,可以隨時把賣淫越南籍女子遣返越南,被控強制性交罪,他辯稱是小姐太胖才不願意付錢,檢察官認為王男涉犯強制性交罪,且手法惡劣,起訴求刑15年。

29歲王男今年9月4日深夜12點多,打電話預約被害女子的個人按摩工作室,走出浴室時,手上就拿著一把小刀,架在越南女子的脖子上,喝令脫衣並性侵得逞。

王男離開時拿走桌上的4、5張千元紙鈔,又稱自己是「警察高官」,以逃漏稅為由要脅,隨時可以讓她被遣返,命令他不可以報警。越南女子近2點打電話報警,警方立即到王男住處逮捕到案,並從口袋起出6800元。

王男辯稱「小姐身材太豐腴」,不是他喜歡的類型,沒有性侵,身上的現金是父親給的,檢警根據醫院驗傷單,確定王男與越南女發生關係,痛批王男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犯後毫無悔意,一再狡辯,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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