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為藝人徐乃麟女性密友的董子綺,遭起訴假藉仲介高爾夫球場土地買賣,向地主詐騙250萬元,一審依詐欺罪判她刑1年4月,二審考量她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並賠償損失,改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36萬元,全案定讞。
董子綺因原受高雄一家高爾夫球場地主代表委託處理土地出售事宜,2015年她向對方佯稱已經找到買主可以成交,她要先拿取仲介費,她先擬具協議書後,對方先出借董子綺200萬元、50萬元現金。
不料,後來球場土地迄今並未由董子綺仲介之買主成交而售出,對方向董子綺催討借款及所擔保之本票,但董子綺僅返還借款各70萬元、50萬元後即置之不理,對方提出告訴。
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將董女判刑1年4月,台灣高等法院二審認為,董女否認犯罪,但依卷證資料等,認為原判決認事用法並無違誤,仍維持她有罪之認定,但因她在二審辯論終結後,已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並賠償全部犯罪所得,改判刑6月確定。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