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警分局日前接獲同仁反應,石牌所劉姓所長去年8月到11月間,擔服疫苗接種站巡邏勤務,中途返回派出所,未落實勤務規定,卻請領獎勵金,督察人員獲悉後展開調查,劉姓所長坦承請領數千元,但返所是為了處理公務,全案已依貪污罪移請士林地檢署偵辦。

據了解,北市警察局規劃大型勤務,包括燈會、疫苗接種站巡邏,依服勤時間可額外請領200到800元獎勵金,其中每月最高5000元,分別依性質不同,由各分局規劃帶隊官,部分勤務須所長到場,服勤時間依任務特性而定。

劉姓所長遭同仁檢舉,去年8月到11月間,擔服大型醫院、診所等疫苗接種站巡邏勤務,離開派出所後,未依勤務規定實際到場,卻在勤務中返所,之後則由內勤警員製表申報獎勵金,同仁認為,所長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

北投警分局表示,劉姓所長坦承未落實勤務規定,願意接受懲處,並主動繳回溢領的獎勵金,全案已在2月25日依貪污罪函請請士林地檢署偵辦,並報請警局將劉調整為非主管職,警局強調不護短、不庇縱,依法究辦,以維警察風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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