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拉松好手林義傑涉嫌透過經營的2家智財顧問公司,在BT軟體上傳電影下載種子後,用釣魚方式吸引民眾下載盜版影片再興訟,並抽取和解金作報酬,被稱作「著作權蟑螂進化版」;圖文創作者蕭瑩燈舉例,像是民眾在超商試吃一輪後,突被保全認定是「偷吃者」,若不付和解金就挨告,稱林義傑是在做「合法生意」。

蕭瑩燈在臉書上舉例,民眾在逛超市時經常能看見「試吃」攤位,試吃幾口後通常能繼續試吃,邀家人一起吃,即便吃完一輪,不買商品也沒關係;而「BT林義傑模式」則是店員邀客人快來試吃,店家又提供得更多、更快,最後正當民眾心滿意足準備步出超市時,卻被保全攔下,認定是「偷吃者」,威脅不乖乖付出和解金,就報警、移送告死民眾。

圖文創作者蕭瑩燈舉例,像是民眾在超商試吃一輪後,突被保全認定是「偷吃者」,若不付和解金就挨告,稱林義傑是在做「合法生意」。(翻攝自蕭瑩燈臉書專頁)
圖文創作者蕭瑩燈舉例,像是民眾在超商試吃一輪後,突被保全認定是「偷吃者」,若不付和解金就挨告,稱林義傑是在做「合法生意」。(翻攝自蕭瑩燈臉書專頁)

圖文創作者蕭瑩燈舉例,像是民眾在超商試吃一輪後,突被保全認定是「偷吃者」,若不付和解金就挨告,稱林義傑是在做「合法生意」。(翻攝自蕭瑩燈臉書專頁)
圖文創作者蕭瑩燈舉例,像是民眾在超商試吃一輪後,突被保全認定是「偷吃者」,若不付和解金就挨告,稱林義傑是在做「合法生意」。(翻攝自蕭瑩燈臉書專頁)

也有網友說「應該修改一下,當下有讓人離開BT超市,但是有另一組人尾隨回家之後,立馬拿出在BT超市大吃大喝的證據,要求不付出翻倍『和解金』,就會被送辦!」也有人問說此舉不算詐騙嗎?蕭瑩燈則回應一切合法,其他網友留言「挖坑給你掉下去,然後在泂口收費救援」、「妙喻啊!像我這麼笨的都秒懂了說」、「如果只是付食物費還好,但是BT超市是報警抓你,然後要敲你和解賠償費才肯放你走」。

檢警接獲檢舉,指林義傑及其旗下員工,均無律師資格,涉嫌與影視公司合作,自國外取得尚未在台灣公開播映的電影授權,以BT軟體上傳電影的下載種子釣魚,待網友下載盜版影音後,便回溯下載者IP向檢警提告,或從被告支付的和解金中,抽取若干比例的金額作為報酬,數月以來,全台各地檢署已獲悉該公司提告逾500件。

林義傑9日凌晨2時許,於個人臉書發表聲明,稱媒體報導有諸多不實,而北檢在今年4月底曾以證人身分傳喚他說明,卻於昨日突襲搜索,把他的身分轉換為被告,認為此舉顯然已違反辯護權益之程序,同時向大眾致歉,不好意思讓大家擔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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