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馬好手林義傑涉嫌以旗下經營的2家智財顧問公司,在BT軟體上傳電影「種子」後,以釣魚方式供民眾下載盜版影片後,在取得對方IP位置,提告檢警單位,找到這些下載人後,要求賠償並從中抽取和解金作報酬,被稱作「著作權蟑螂進化版」;「法老王-王至德律師」推測,林義傑為名人,作法太高調,地檢署不注意他們也很難。
律師王至德在自己的臉書粉專「法老王-王至德律師」發文,他認為檢警這次是以「違反律師法」、「包攬訴訟」來偵辦,因為不是律師的人,是不能處理律師的業務,不過因為這些公司都是經過授權,理論上除非法官不同意,不然應該是可以代為處理這些民、刑事訴訟才對,不過在他看來違反律師法成立的可能性不高。
至於包攬訴訟,王至德認為可能要看實際上的狀況而定,因為如果被授權維權的公司,理應有處理一切事務的權利,而不單單是代理訴訟而已,除非林義傑的公司根本是跟影片公司說他們都是要以這種方式來維權(要錢),不然說他們公司有包攬訴訟的行為,可能還是不太足夠。
不過王至德猜測,這麼多公司都在從事同樣的行為,為什麼林義傑會被法辦?很可能是因為實在太高調的關係,除了「林義傑本身就是名人外」,一年提告1000人也是很驚人的數量,要地檢署不注意到他們都很難。
他表示檢察官本來就不喜歡「人民以刑逼民」來增加他們的工作量,又這麼高調,要是地檢署不有點作為,那還真的是被看扁了,他覺得這只是個「殺雞警猴」的動作,主要是讓這些維權公司有點警戒,不要再讓檢察官來當他們的打手了,「不然下場就是這樣」。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