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7月1日公布重複感染定義為「發病1到3個月內症狀惡化」,目前累計639人。但有醫師分享案例,竟在短短25天二度確診,並提出疑問:重複感染是否可再次使用清冠一號公費治療?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回應,只要經醫師研判為二度感染並完成通報,無論是西藥抗病毒藥物或中藥清冠一號,都有提供療程補助。
兒童急診科醫師吳昌騰在臉書發文分享,一名友人已接種3劑疫苗,沒有慢性疾病也不抽菸,卻在短短25天內兩度確診,且症狀比第一次感染更明顯。吳昌騰點出兩大問題,一是重複感染定義是否需滾動式調整,二是清冠一號是否可以第二次公費使用?
羅一鈞表示,國內重複感染定義是「1個月以上」就可以進行重複感染通報,不會做額外篩選,相較於其他國家60天或90天定義還要寬鬆;如果是小於30天經醫師判斷可能為重複感染的情形,屬於較少見的案例,無法循一般通報機制,會被系統自動篩選掉,還是請醫師和衛生局連絡後,以人工手動方式研判。
羅一鈞說明,只要是經醫師研判確診通報,無論是西藥的口服抗病毒藥物或中藥的清冠一號,都會針對隔離期進行療程補助,不會核刪,只要有通報紀錄,醫師就可以完成相關藥物申請及開立。
據統計,自7月1日公布重複感染定義以來,國內累計639人通報,屬於Omicron重複感染;自新冠疫情發生以來,國內已有2382例二度確診通報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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