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前金區自強、七賢路口建商工地疑似施工不慎,今年3月就曾導致路面坍塌意外、遭市府勒令停工,6月底才順利復工,14日又發生鄰宅傾斜意外,導致鄰宅遭判定危樓待拆。工務局15日一早與受災戶協調,要求建案起造人負起賠償責任,後續須經三大公會監督後才能再度復工。

該工地旁道路今年3月才發生下陷意外,多處柏油明顯破損凹陷並有水滲出,民眾嚇得立刻報警。工務局當時在現場成立災害應變小組,第一時間已緊急灌漿回填,也疏散鄰宅住戶。

建商當時表示,該建案已施工2年,工地24小時監控。但工務局調查後發現,該建案地下室開挖工程0鋼板樁擋土壁密合度不足,外側補強止水樁密度不足,造成基地轉角處路面下陷,路面土壤流失坍陷,有公共安全疑慮,違反《建築法》第63條規定,並依同法第89條處起、承造人及監造人9萬元罰鍰並勒令停工。

事發後,該建案起造人委託高雄市土木技師公會,進行鄰房安全鑑定及復工計畫書確認後申請復工。工務局邀集高雄市結構技師公會、土木技師公會、建築師公會及相關管線單位至工地現場確認無誤,6月20日准許復工。

工務局強調,此建案自前次勒令停工後迄今均嚴密監督,委任高雄市建築師公會於3月24日、3月25日、3月28日、3月29日、4月28日、5月2日、5月11日、5月17日、5月30日、6月15日、6月22日、6月30日、7月16日等13日共13次至該建築工地巡查,都沒有發現異狀。

工務局表示,工程意外所產生損失,將偕同法制局設置協商機制,追究起、承造人負起肇事責任,同時依據高雄市建築自治條例及損鄰調處相關辦法,協助鄰房受損戶,要求起造人應負起損害賠償責任。後續建築工地必須由第三公正專業單位如三大公會等,確認嚴密監督安全無虞並與鄰房受損戶完成協議後,才能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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