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警2分局民權派出所凃姓、曹姓兩名員警,22日上午追捕機車竊盜案時,遭從明德外役監逃逸的受刑人林信吾朝2員警襲擊割頸,造成2人雙雙殉職,曹員的哥哥於臉書提出點質疑,為何弟弟沒有配槍?要求警方查明真相。警政署長黃明昭第一時間表示,因當時非強力執法勤務,所以曹瑞傑未配槍。但基層警卻認為,基本上多年來警察勤務多是都是綜合勤務,只要出了派出所值勤就一定會佩槍。

根據新編警察勤務理論與實務規定,員警於巡邏、臨檢、值班時須配戴槍枝,勤區個別查詢勤務及備勤時不需配槍。

但多位高階警官皆表示,理論上,除了在派出所內備勤、以及單純交整不配槍外,基本上只要是外出執勤時,員警都會佩槍。多年來,警察勤務鮮少有單一勤務,基本上都是綜合勤務為主,很少出現沒有配槍的狀況。

更有高階警官直言,若要說得直白一點,就是「員警只要出了派出所執行勤務,就一定會配槍。」所以出勤時配槍屬於合理範圍,以現行實務做法來說,除了在派出所備勤外,或是臨時接獲民眾服務案件,否則基本上都是帶槍執勤。

曹瑞傑哥哥於臉書提出幾點質疑,他不能解弟弟出勤為什麼沒有配槍,若當時弟弟有配槍,是否就不會發生憾事,無須天人永隔?哥哥說:「我們不富有,但也不缺錢,再多補助再多錢也喚不回我弟弟,還我一個公道」,他沒想到三年前發一個殺警的報導,三年後竟然竟然發生在他身上,他難過表示,弟弟已任務完成,希望以後不要再發生悲劇,要求政府官員不要做秀,慟喊:「來世再續兄弟緣,下輩子不要再當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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