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是台灣花式撞球明日之星的余依珊,2015年與大陸地區的犯罪 集團共組CALL客詐騙集團,以剝皮酒店方式,隨機撥打電話給被害人裝熟攀談、噓寒問暖,建立信任後詐騙179萬多元,歷經高等法院更審,依詐欺罪判她21年3月定讞,余女昨天下午前往地檢署報到入監服刑,坐上囚車送往女子監獄。
據了解,2000年余女加入花式撞球球壇,多次參加巡迴比賽,因一 頭長髮又長相甜美可愛,吸引外界注意,但最後她並未取得巡迴賽冠 軍,沒有以國手身分參加國際比賽。
淡出撞球界後,2017年當時36歲的余依珊竟出現警局內,且與多名 外表亮眼的酒店妹,一起上銬移送檢方。
檢警查出,余依珊2015年間,到大陸地區與多名不法分子共組「C ALL客詐騙集團」,她擔任台灣地區主持人,先由大陸地區負責調派 多名女子擔任「CALL客祕書」,隨機撥打電話給被害人裝熟攀談,建 立信任關係並假意培養感情,接著佯稱經濟狀況不佳、沒有生活費等 ,請求提供金錢援助。
呂姓等20名被害男子,因為「同情」這些女子,陸續支付金錢,由 台灣多名女子取款後,交款給集團會計對帳,再將犯罪所得的75%至 80%,透過地下匯兌方式給大陸「CALL客祕書」主持人。
余女再將犯罪所得的10%至1%,分配給各取款小姐,並按取款小 姐與被害男子發生性行為的次數,另發給每次8000元至1萬元的酬勞 ,其餘犯罪所得則由余女取得。一審將余女依20個詐欺罪共判刑4年 6月,案經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認定余女共對17名被害人詐騙179萬 7000元,構成17個詐欺罪,考量她坦承犯行,且與部分被害人和解、 賠償損失,各判處1年至1年6月不等刑期,最終依詐欺罪判她21年3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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