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地檢署日前接獲高雄市旗山警分局提報情資指出,疑有詐欺集團成員以假求職真控制的方式誘使民眾交出金融帳戶並控制行動自由,若有不從則暴力對待。檢方29日傍晚表示,對涉案5人做出處分。
檢方表示,於今年8 月 25 日指揮旗山警分局及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等單位搜索彭姓被告位於高雄市甲仙區的工寮,逮捕集團彭姓主嫌等5 人,並營救出交付帳戶遭控制的民眾共5人。
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彭姓被告等5人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刑法第 277 條第 1項等罪嫌,且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勾串共犯、證人及反覆實施之虞。分別為下列強制處分:首先,諭知22歲彭姓被告另案送監執行 7 年 2 月。其次,同案張姓少年經法院裁定收容。許姓與邱姓被告經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第三、楊姓嫌疑人經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後,由法院裁定交保 2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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