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洪姓男子不滿A女要結束婚外情回歸家庭,便於去年3月間傳訊息威脅A女,「五月份每個禮拜二妳就是陪我去旅館,沒有做到,我就直接殺了妳」等語,以此方式脅迫A女性交並內射2次。桃園地院審結,依強制性交等2罪,應執行5年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A女為已婚女子,與洪男發生婚外情後提出分手,洪男不滿A女回歸家庭,遂於2021年3月至5月間傳訊A女,寫道,「反正從現在開始妳只能聽我的,五月份每個禮拜二妳就是陪我去旅館,沒有做到,我就直接殺了妳,什麼話都不用說」、「我要你死就是你死,我要你活就是你活」等語,使A女心生畏懼,洪男於同年間於旅館內射A女2次得逞。
桃園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為洪男明知A女為有婚姻之人,卻因不滿女方打算結束不倫戀,便心生報復之心,不斷以言語恐嚇A女及其丈夫,使A女身心飽受煎熬並逼迫發生性行為,惡性非輕。
法官參酌,洪男犯後坦承犯行,與A女達成調解以及洪男的智識程度、職業、家庭經濟等狀況,依強制性交罪等2罪,各處3年6月。應執行5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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