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演員李易峰因多次嫖娼被行拘,消息曝光後,多家大陸官媒大加撻伐。《中國婦女報》12日刊發評論文章〈偶像的黃昏:從吳亦凡到李易峰〉稱,有個別網友認為明星去嫖娼,是滿足個人生理需求又不用負責任的「明智」之舉,這種錯誤的價值觀令人大跌眼鏡。文章甚至還說,「不管是所謂的『光談戀愛不結婚』,還是以戀愛為名行其他不軌之事⋯⋯都是不負責任的行為,違反公序良俗,甚至違法。」
文章稱,近年來,明星觸犯法律的事件屢屢發生,萬人追捧的頂流偶像一朝跌落「神壇」,亂象令人側目。昔有吳亦凡,今有李易峰。不管什麼圈、不論什麼星,都要守住法律和道德的底線,加強自我約束。放浪形骸,放鬆修為,不知輕重,偶像離「塌房」就不遠了。
文章稱,遵守法律紅線和道德底線,本應該是公眾人物率先捍衛的。須知,演藝圈不是法外之地,任何公眾人物都不能試圖僭越法律;社會輿論不是沒有記憶,不管身處哪個圈子,光環有多閃,名氣有多大,一旦行為涉嫌違法,法律不會放縱,公眾不會輕饒。李易峰事件就是一個警示,放縱自己的慾望,不潔身自好,難免自食其果。
文章甚至說,不管是所謂的「光談戀愛不結婚」,還是以戀愛為名行其他不軌之事⋯⋯都是不負責任的行為,違反公序良俗,甚至違法。三觀不正,對自己、他人、社會缺乏責任感,災殃遲早會來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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