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新竹市長林智堅論文門重創台大校譽,此後政壇更不斷傳出論文或學術研究抄襲等情況,為此台大在教務會議通過,如學生違反學術倫理,且情節嚴重,學位被撤銷之後,教務處會主動提報人事單位,連帶追究指導教授責任。
台大昨日舉行教務會議,學生代表提案修正「國立台灣大學博、碩士學位論文違反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新增指導教授的課責處置規定。最後會中討論出附帶決議,即學生違反學術倫理情節嚴重時,將由教務處主動提報人事單位,追究指導教授的連帶責任。
台大今日舉行校務會議,教務長丁詩同在會後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學生代表之所以提案修法,主要是希望學校對於學倫管理能有明確的機制,不過在會議中提出的討論是針對學生而非教師,才以附帶決議的方式處理。
至於提案中提到「情節嚴重」,外界好奇所謂的嚴重程度如何定義?丁詩同指出:「撤銷學位一定是嚴重的」,但如果只是複製其他作者的一張圖或一小段話,就屬於較輕微的違反學術倫理,如果這類輕微狀況,都要追究指導教授責任,恐怕沒人願意指導學生論文。因此新規定的修訂,目的是保護學生也保護老師,提醒師生都要注意學術倫理。
另外,未來台大內系所碩博士生都必須提出論文相似度的比對數據,相似度又是以多少比例為上限?台大主任秘書王根樹解釋,考量到各學科領域狀況不一樣,因此視情況保有彈性來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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