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長陳其邁當年讀完中山醫學系公費生後未到偏鄉服務,引發爭議。教育部今天晚間表示,陳其邁未履行服務義務,但已依規定在1998年透過中山醫學大學向教育部繳回其在學期間所受領的公費待遇,等同於無須再履行其服務義務。
陳其邁在1984年獲得公費醫學生補助,1991年畢業,依規定他畢業後要到偏鄉服務6年,但他卻未履約,因此引發批評。
1993年前大學與獨立學院醫學系及學士後醫學系公費學生,係依教育部1987年修正發布之「大學與獨立學院醫學系及學士後醫學系公費學生待遇及畢業後分發服務實施簡則」之規定進行辦理。
依此規定,醫學系公費畢業生在服務義務期間,其醫師證書由教育部代為保管,作為履約保證;如公費畢業生未履行服務義務,須繳回在學期間所受領的公費待遇,其醫師證書續由教育部保管,不影響其醫師資格。
教育部說,陳其邁因未履行服務義務,已依「大學與獨立學院醫學系及學士後醫學系公費學生待遇及畢業後分發服務實施簡則」第21點規定,於1998年繳回其在學期間所受領的公費待遇,等同於無須再履行其服務義務。
衛福部醫事司則表示,公費生經醫師國考及格,就已經具備醫師資格。但公費醫師的執業會有相關規定,須到指定地點或經衛福部同意的地點,公費生如要投入臨床工作,就必須依照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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