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前市長林智堅因碩士論文被認定抄襲,遭撤銷台大國發所碩士學位,有知情人士爆料,林智堅透過英系金主、新竹物流前營運長陳榮泉向指導教授陳明通研究專案捐款400萬元,對此台大今日回應,所涉捐贈案皆依相關規定辦理,需有合法單據才能核銷。

知情人士表示,2016年2月1日林智堅正式啓動碩上論文公關工作,爲了讓由楊姓助理代寫、大篇幅抄襲的碩上論文得以過關,林授意自己與英系重要金主陳榮泉,2016年3月23日以新竹物流公司名羲,捐款200萬元給陳明通研究專案,接著在林智堅論文口試前夕,陳榮泉於2016年11月25日再次以個人名羲向陳明通科目代碼爲「FD105009」的「兩岸談判研究團隊」資助研究經費200萬元。

知情人士指控,陳明通接受捐款是默許林智堅碩士論文抄襲、由楊姓助理代寫,在收到第一筆捐款後,曾要求台大財務副校長室李瑞琦,將行政捐款名義捐贈的 200萬元中的100萬元變更為研究計畫捐款,以方便領用。

國安局長陳明通委任律師陳昱龍今天發表聲明指出,陳明通是台大社科院中國大陸研究中心推動系列研究計畫向私人企業募款,並非藉由林智堅募款;一切皆依規定辦理,絕無任何徇私、或不法行為。

台大今日下午則回應,外界所提及2016年間的捐贈案,皆依照校內「國立臺灣大學受贈收入收支管理要點」辦理。經費使用須有合法單據,且符合會計規則及捐贈目的用途,始能核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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