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王姓男子25日被誤認潑漆名車,遭6名惡煞持利器砍殺,其妻哭訴丈夫四肢幾乎被砍爛,她與3名幼兒不知如何是好,請大家主持公道,引發各界關注,雲林地檢署向雲林地方法院聲押其中動手的3名嫌犯,法院裁定交保,檢方不服提抗告,30日高等法院台南分院裁定「原裁定撤銷,發回雲林地方法院」。
雲林地檢署表示,檢察官偵訊6名嫌犯後,諭令3人分別以20萬至60萬元具保;向法院聲押另3人,法官裁定3人具保。雲林地檢署認為,檢察官對動手3人聲請羈押,法官竟然無視被害人傷勢及案件情節重大,且嚴重破壞社會治安,給3人分別以5萬元、5萬元、10萬元具保,對此裁定極不認同,28日提出抗告。
雲林地檢署指出,此案由於凶嫌手法凶殘,引發社會各界高度關注,凶嫌涉犯重傷害與殺人未遂罪嫌,實不可輕縱,待雲林地院通知後,將派檢察官親蒞羈押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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