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底高雄市長選舉時,《中天電視》報導立委邱議瑩喊「大家麥 離開」打悲情牌,該新聞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裁罰20萬,《中天電視》不服打行政官司,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NCC在沒有證據證明的情況下裁罰中天,其認定事實違法,撤銷20萬元裁罰確定。

這起案件是因2018年11月12日《中天電視》播出陳其邁造勢活動中,邱喊「大家麥離開」打悲情牌,隔年2月19日NCC認為,邱女當時是說 「大家嘸離開」,《中天電視》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裁罰20萬 。

中天提起行政訴訟,台北地院行政訴訟庭認為該新聞沒有違反事實查證,損害公共利益,判決撤銷處分免罰,NCC上訴後,北高行廢棄發回,北院更一審改判中天敗訴,中天提上訴,北高行政法院作成逆轉的確定判決。

北高行政法院認為,關於邱議瑩現場吶喊的內容為何,NCC諮詢委員意見紛歧嚴重而莫衷一是,但依據NCC委員會會議紀錄中,就此事實應如何認定,全未見有何討論之紀錄,僅有紀錄中天製播新聞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致損害公共利益規定之結論式論述而已。

合議庭認為,NCC處分在沒有證據證明的情況下,逕行認定邱議瑩所述為「大家沒有離開」,並以此裁罰中天,其認定事實為違法而應予撤銷,北院更一審認為NCC處分為合法,顯然屬判決理由相互間牴觸之判決理由矛盾之違法,因此自為判決,改判中天勝訴、撤銷20萬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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