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局長莊琇媛表示,BNPL業務為存在於市場多年的分期付款服務,並非金融特許業務。近年BNPL業者與電商平台合作發展,因審核快速而衍生過度消費或信用過度擴張疑慮,對各項費用及利息計收等資訊揭露、個資蒐集與利用、債務催收方式等,亦攸關民眾權益。
莊琇媛指出,就金管會觀點,BNPL業務類似信用貸款分期還款業務,銀行可提供類此服務,BNPL業者可參考銀行風險控管及資訊揭露等做法。而金融機構轉投資事業若有經營BNPL業務,將要求督導該轉投資事業強化內控及風險管理。
因此,金管會對辦理BNPL業務提出2點建議,一是應建立適當風控機制,包括對消費者及合作商家的徵授信管理、財業務風險評估、資安風險管理及防範詐騙等。二是應有完善消費者保護措施,包括個資保護、客訴爭議處理、資訊充分揭露、行銷招攬無誤導之嫌等。
莊琇媛表示,目前市占率最高的BNPL業者為中租-KY旗下仲信資融。雖然仲信資融並非金管會監理的金融機構,但仲信資融與金管會溝通後,亦承諾會落實上述2項建議,希望藉由龍頭業者帶頭扮演領頭羊角色,後續也會陸續與外商BNPL業者洽談溝通。
金管會同時也提醒民眾,利用BNPL服務時應有風險意識,除了消費前應先衡量自身收支、先計畫再消費,亦應理解BNPL服務本質屬於借貸,除了利息外可能尚有違約金、遲延利息等,使用前應先瞭解相關計收方式,以評估是否在自身可負擔範圍。
同時,金管會建議民眾先檢視契約內容,瞭解商品交付條件、還款條件及相關費用計收等雙方權利義務重要資訊,如廣告宣稱「分期零利率」,惟是否另外收取其他費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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