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涉入喝花酒、接受性招待疑雲請辭,掀起波瀾,外界質疑當時台南地檢署「分案不查」,指時任檢察長費玲玲吃案失職。高雄高分檢檢察長費玲玲沉潛2日後,20日傍晚發出聲明,強調當年已蓋章批准、同意該案繼續追查,但隔年就離開台南地檢署,沒有外界所指「受高層施壓、縱放陳宗彥」之事。
上週六(18日)記者致電費玲玲,她本人透過高雄高分檢人士轉達,對此陳宗彥事件不便表示任何意見,但強調,當年她已蓋章批准、同意該案繼續追查,並沒有核准結案,隔年就離開台南地檢署。
費玲玲聲明表示,陳宗彥一案是她在台南地檢署檢察長任內核准偵辦。該案簽結時她早已離開南檢,既未核准結案,何來高層施壓,縱放或吃案之可能。她現為高雄高分檢檢察長,南檢並非所屬,故所謂「自案自查」,純屬虛構。為避免影響檢察機關整體清譽,特此說明,勿再繼續以不實言論汙衊,任意攀誣,混淆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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