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程姓女子2017年參加同學會,與30年的老同學李姓男子重逢,當時李男騙程女自己是高雄檢察分署的檢察官。沒想到2020年程女發生車禍,李男告訴程女可以協助她處理相關事宜,向程女收取「訴訟保證金」共7萬元,後來又自稱認識建商高層,陸續騙走程女共71萬元。
2017年程女和李男2位老同學在同學會上重逢,李男騙程女自己在高雄檢察分署的檢察官擔任檢察官,2人同學會結束後仍保持聯繫,相談甚歡,沒想到竟一步步落入李男的詐騙圈套。
2020年3月程女發生車禍,李男逮到機會,以「檢察官」的身分告訴程女可以提供協助,於是先是向程女收取5萬元的訴訟保證金,又再騙走2萬元的假保證金,但這時程女仍未清醒。
同年6月,李男向程女聲稱自己認識建商高層,可以一起投資房地產,陸續騙走程女52萬元;之後李男又說自己需要程女代墊保證金,向程女借了10萬元,最後卻只還6000元。經過一番「投資」卻未回本後,李女終於恍然大悟自己受騙,連忙報案處理。
檢方偵查時,李男否認自己有自稱檢察官,但檢方傳喚「同學們」作證時,同學都表示李男同學會時確實有說自己是檢察官,當場打臉李男,甚至有同學翻出李男黑歷史,表示自己也被李男騙走150萬元過,當時李男被判刑1年6月。因此檢方依詐欺罪起訴李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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