櫃買中心依據「有價證券得為融資融券標準」第2條規定辦理上櫃有價證券得為融資融券審查,熒茂公司自98年2月24日上櫃已滿6個月,且符合前開標準之規定,爰公告自112年5月9日起得為融資融券交易。

#得為融資融券 #熒茂 #5月9日 #112年 #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