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律師人夫小宇(化名)發現妻子出軌小王,2人約砲地點遍及新竹至高雄,次數高達7次,小宇不甘被戴綠帽,怒向小王提告求償150萬1元精神撫慰金;法官勘驗相關證據,發現2人曾互傳「想多X你而已」、「撕開我打我,深入我的喉嚨,然後佔有我」等露骨對話,已侵害小宇配偶權,因此判小王須賠償精神撫慰金42萬,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小宇(化名)主張,2019年11月21日小王在網路聊天室結識妻子,小王明知妻子已婚,竟於同年12月16日至2020年3月22日止,在新竹、台南、高雄、苗栗等摩鐵與妻子發生性關係共7次,因此憤而向小王提告求償150萬1元精神撫慰金。
法庭審理時,小王辯稱,他並不知人妻已婚,也未與其發生性行為,雙方亦未透過通訊軟體聯絡。
法官勘驗小宇提出之對話紀錄,發現人妻曾傳訊小王,表示「我結婚了」;又小王曾傳訊人妻,表示「我就只是想使用你而已」、「想多X你而已」、「我會像那天鍊上妳,我一扯妳就往我在的地方移動」,而人妻也回覆「我想要你像那天一樣,撕開我打我,深入我的喉嚨,然後佔有我」,足證2人確有發生性行為。
法官審酌小王明知人妻已婚,卻與對方發生7次性行為,所為已逾越一般正常社交往來之界限甚明,已侵害小宇配偶權,因此判小王須賠償精神撫慰金42萬,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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