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署宜蘭收容所發生保全人員疑似為收容人夾帶現金,檢廉懷疑涉有不法,將蔡姓保全夫妻及另2名保全共4人,依貪汙治罪條例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今(30日)下午開羈押庭,裁定蔡男等4人准押禁見。
據了解,收容人不能帶入現金,現金須由收容所保管,收容人需要到福利社購物,必須向收容所請領,蔡姓保全等人涉嫌將現金交付給收容人,檢廉懷疑,除了夾帶現金外,不排除可能幫忙帶進食物等物,而保全從中有收取好處?是檢廉追查的重點。
移民署表示,移民署4月初即掌握相關情資,因涉及刑案偵查事項,遂主動將調查事證報請廉政機關辦理後續偵處事宜;目前已立即要求承攬契約保全公司調整保全勤務並落實勤務督導。
移民署表示,宜蘭收容所已重新規劃崗哨,降低保全人員與受收容人直接接觸機會,若保全公司有違反承攬契約規定,後續將依規定追究辦理。移民署強調,本案為自檢案件,後續仍將全力配合司法偵查,勿枉勿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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