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北書記官」臉書網頁刊登「靠北書記官860」貼文,指稱債權銀行聲請換發電子債權憑證,1件可以拿到10元推廣費用一事,司法院澄清,推動電子債權憑證服務,並沒有向債權銀行提供推廣費用。
司法院表示,為推動司法資訊電子化、提升強制執行程序之效率與服務,司法院從去年7月1日起,試辦金融機構債權人聲請核發電子債權憑證服務,迄今進入第三期試辦階段,在電子債權憑證試辦作業階段,考量各地方法院辦理民事強制執行案件,以金融機構聲請者為主要案件來源,初步以金融機構債權人為開放對象,但司法院並無給付相關推廣費用。
「靠北書記官」臉書網頁刊登「靠北書記官860」貼文,指稱債權銀行聲請換發電子債權憑證,1件可以拿到10元推廣費用一事,司法院澄清,推動電子債權憑證服務,並沒有向債權銀行提供推廣費用。
司法院表示,為推動司法資訊電子化、提升強制執行程序之效率與服務,司法院從去年7月1日起,試辦金融機構債權人聲請核發電子債權憑證服務,迄今進入第三期試辦階段,在電子債權憑證試辦作業階段,考量各地方法院辦理民事強制執行案件,以金融機構聲請者為主要案件來源,初步以金融機構債權人為開放對象,但司法院並無給付相關推廣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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