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南港車站3月17日清晨發生死亡車禍,82歲黃姓老翁行經市民大道、興華路口時,與對向直行19歲陳姓機車騎士碰撞,陳當場失去生命跡象,士林地檢署偵結,依鑑定結果認定黃翁要負起責任,依過失致死罪起訴,並依法建請法院減輕其刑。
事發清晨6時24分,黃翁駕車由市民大道左轉興華路行駛,與對向直行在市民大道的陳姓騎士發生碰撞,由於撞擊力道強大,陳男當場失去生命跡象,緊急送往三總搶救中,而機車也瞬間噴飛至公園綠地上。
事故鑑定指出,黃翁左轉並未禮讓直行車,路權屬於機車騎士,檢方依相關證據,認為黃姓老翁要負起責任,並考量當時留在現場,以及年事已高,依法建請法院減輕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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