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昆明街與開封路二段路口,本月24日發生一起計程車在路口倒車,未禮讓行人還爆粗口的案件,警方獲報到場時,只剩下遭辱罵報案的朱姓男子(38歲),警方立即受理報案,調閱監視器取證,根據拍下的車牌號碼,通知計程車周姓駕駛(59歲)到案說明,未禮讓行人依法可開處最高新台幣6000罰鍰並違規記點。
警方表示,24日當天獲報有計程車在該事發路口,有計程車與行人的糾紛,立即派遣巡邏警員前往,但到達時只剩下報案人在場,根據報案人說明,這起事件是計程車未禮讓行人,還辱罵行人的案件,警方依法受理,並調閱監視器請計程車駕駛到案說明。至於辱罵部分,要等朱男提告才會成立。
萬華分局呼籲,汽、機車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無論有無號誌,皆應暫停禮讓行人優先通行,否則最高可處新台幣6,000元罰鍰,並記違規點數3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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