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葉姓女子與廖男在2015年結婚,婚後育有3名子女,2020年間2人因故舉家搬去與公婆同住,但因廖男因為工作的關係,平日暫居在工作地點附近,在周末才會返家同住。

葉女日前卻發現,廖男態度開始冷淡與不耐煩,常藉故因公事、家務瑣事、孩子教育等事宜,廖男不僅藉此爭執還冷戰,有時還會對葉女施暴,甚至砸爛家具,讓葉女與子女們畏懼不已。

除此之外,廖男因為夜間加班越來越頻繁,因而也越來越晚返還居所,葉女在晚上還時常聯絡不到他,廖男連周末返家時,也經常手機不離手,刻意避開葉女與家人,頻繁使用手機,不知在跟人聊什麼。

葉女原以為廖男是因為工作繁忙與壓力過大,不料,她卻自友人口中得知,廖男過去曾與有過外遇,現在則是與呂姓女子交往,葉女循線了解發現,廖男與呂女在2022年12月11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止,不僅每天使用微信聊天,早晚彼此虛寒問暖、打情罵俏。

2人甚至有諸多「愛你、好想抱你、很想你、想抱著你睡、我對你全心全意、怎麼能這麼美、想要你在旁邊緊緊抱著你、我無時無刻都是你的、我也很喜歡抱你、抱你的腰、聞你身上味道」的對話內容,還有2人曾單獨出遊,多次約會,甚至是共商由廖男買房後要同居。

葉女質問時,廖男不僅直接承認與呂昀儒女的外遇關係,還斷然拒絕與呂女分手,要求她不要管太多,只要照顧好孩子們就好,之後更我行我素持續與呂女外遇。

葉女不滿廖男對婚姻之背叛、對家庭的疏忽實,讓她痛苦不已,廖男將她貶低成照顧家庭、孩子的「工具人」,要求她隱忍外遇行為,更讓她感到十分痛苦,陷入自我懷疑與厭惡自己的情緒。

葉女指控,呂女明明知道外遇行為已經被她發現,卻仍與廖男維持親密關係,堅持介入他們的婚姻之中,甚至還經常藉以情感吃醋的情緒勒索手段,要求廖男盡量不要與她同住、同睡,不要親近她與子女。葉女憤而對2人提告連帶賠償200萬元。

法官審酌,教育程度、身分、地位、經濟能力等,葉女因2人所為,遭受精神上之痛苦程度等,認葉女請求連帶賠償慰撫金,以30萬元為適當。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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