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指出,2020年4月,有群眾向大陸國安機關舉報,稱某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有外籍人員非法挖掘採集大陸重點保護物種。國安機關迅速聯合相關部門開展核查處置,將正在自然保護區內盜採珍稀野生植物的外籍人員當場抓獲。
經查,該外籍人員受境外機構指使,非法挖掘採集上千種野生植物物種標本和種子樣本,以非法管道運往境外近兩千次,交易流水近百萬元(人民幣,下同),非法獲利數十萬元。在確鑿的證據面前,該外籍人員對盜採大陸野生植物的行為供認不諱,國安機關依法將其驅逐出境,成功斬斷境外勢力侵害大陸生態安全的黑手。
大陸國安部分析,上述案例暴露境外別有用心機構和人員,針對大陸開展珍稀物種非法採集,進而威脅大陸生態安全的敵情。他們開展非法活動方式有:
——境外遙控,境內作案。與該外籍人員聯繫的「買主」長期在境外,聯絡管道隱蔽祕密。境外機構或人員通常採用社交媒體平台等線上管道對境內人員遙控指揮,提出蒐集特定品種、尺寸植物標本的需求,商談價格與獲取時限,或是向境內人員「傳授」盜採經驗與「應急預案」。而後該外籍人員在對方的遠端遙控下,以野生植物「愛好者」為幌子,前往對應地點盜採珍稀野生植物。
——假借旅遊,盜採植物。該外籍人員在收到境外遙控資訊後,大肆打探蒐集大陸各類珍稀植物名錄與產地,再假借旅遊名義實施盜採行為。從2011年起,先後數十次赴大陸四川、雲南等地的數十個自然保護區和風景名勝區「旅遊」,伺機盜採集植物活體標本、根莖,蒐集植物種子。
——逃避監管,非法寄遞。為逃避檢查,掩蓋其違法行為,涉案人員以虛設公司或組織的名義,在網上聯繫非法快遞仲介,寄送植株或種子包裹,以逃避監管。經查,9年間該外籍人員共違法向境外寄遞上百種各類珍稀野生植物,導致大量大陸特有生物資源流失海外。
大陸《反間諜法》《瀕危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管理條例》《自然保護區條例》都有相關處罰規定。
大陸國家安全機關提示,生態安全是國安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相關珍稀野生動植物資源的流失,如被別有用心之人研究和利用,將給生態安全帶來嚴重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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