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女子在舞廳喝到爛醉,被友人開車送到摩鐵,沒想到女子的「裙子、內褲」竟被全脫下,且友人還在一旁開始觀看DIY,直到隔天下午女子酒醒之後,發現下半身衣物消失,質問友人後才得知前一晚發生的事情,氣得報警提告;台中地院審理後,依照乘機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0月,可上訴。
據判決書紀載,一名在台中某舞廳上班的女子,2022年12月某天因在舞廳喝到不省人事,被另1名女同事幫忙通知友人張姓男子帶走,不料,張男竟然將女子載到摩鐵,並且將女子的裙子、內褲全脫掉,而自己在一旁開始DIY直到射精,對女子猥褻得逞。
當女子隔日下午酒醒後,才發現裙子與內褲都被脫光,裸露出下半身,且身上和頭法都是嘔吐物,全身溼答答,僅蓋著被子躺在摩鐵地板,質問張男才得知「對方想看全裸並自慰」,她氣得報警提告。
台中地院審理時,張男則辯稱,在摩鐵內脫掉女子下半身的衣物過程中,有獲得對方點頭同意,女子並非處於不能抗拒的狀態。
法官審酌,張男僅因一己私慾,趁女子酒醉不醒狀態,對其猥褻、侵害女子身體性自主權,造成心理陰影,且犯後否認犯行,未與女子達成調解,犯後態度難認良好,依照乘機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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