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特別提醒車主,隨著科技的進步,運用科技執法工具追查欠稅車輛已是趨勢,若尚未繳稅,請持稅單就近向金融機構繳納,或於5月30日前使用網路繳稅服務網站進行繳稅;未收到稅單或遺失者,請儘速向稅務局或監理機關申請補發稅單繳納,才能安心使用公共道路,以免被查獲處罰鍰。
新竹稅局提醒,逾滯納期仍未繳納,稅務局實施科技執法,如有使用公共道路,一旦被查獲不只補稅,還會被處應納稅額1倍以下罰鍰。
新竹市稅務局在經國路—西大路口架設車牌自動辨識系統,每月將欠稅、停駛、繳銷車輛資料匯入,利用攝影機自動辨識違規車輛,產出舉發照片;稅務局也與交通處、監理站跨機關合作,以路邊停車格收費資料與全國欠稅、註銷等車輛進行交查,另以智慧停車柱影像辨識註銷車牌,掌握欠稅或註銷車使用公共道路的違章事證,112年共查獲5,339件,處罰鍰971萬元。
稅務局說明,使用牌照稅逾滯納期仍未繳納,如行駛公共道路或停放公共道路、路邊收費停車格等情形被查獲,除需補稅外,每次按欠稅額處0.3倍罰鍰,每年度以0.9倍為上限。舉例說明,某甲持有1,600CC自用小客車1部,每年應繳使用牌照稅7,120元,5月30日滯納期滿後仍未繳納,6月20日使用公共道路被車牌自動辨識系統攝影查獲,需補繳使用牌照稅7,120元,還會被處1月1日至6月20日欠稅額3,346元的0.3倍罰鍰1,00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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