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台21線往返日月潭區間測速雖限速60公里,考量長下坡狂踩煞車危險,警方放寬至時速80公里取締,4月1日卻偷降至時速70公里開罰,居民遭罰單狂炸引民怨,南投縣議員石慶龍怒轟警方沒誠信搶錢,南投縣長許淑華認為,這樣的疏失不能讓民眾吸收,將找監理站溝通,若無法撤單,她個人會吸收。
石慶龍指出,台21線埔里鎮桃米坑至魚池鄉大雁約2.8公里長路段的區間測速照相,警方宣稱「放寬至時速80公里開罰」近2年,上月初偷偷降速至時速70取締,無辜民眾遭開單記點,不僅失信於民眾,也失信於議會,「原先時速71至79都沒問題,為何最近狂收到罰單」?要警局、縣府針對2周因疏失開出上千張罰單負起責任,對無辜遭罰的用路人進行補救。
南投縣警察局長吳耀南解釋,當初確實依議會決議放寬至時速80公里開罰,去年11月區間測速照相設備故障送修,4月1日修復後,因承辦人異動所產生的疏忽,改回時速70公里開罰,執法2周發現有問題,暫緩開罰。
南投縣長許淑華認為,民眾收到罰單當然會錯愕!因為過去時速80公里以上才開罰。當初議會建議南投縣警局將台21線區間測速放寬至時速80公里開罰,該議案與交通違規裁罰標準及處理細則相違背,警方並沒有跟議員說清楚,也沒有讓鄉親知道,認為這樣的疏失不能讓民眾吸收,將找監理站溝通,若無法撤單,她個人會吸收。
南投縣議員林儒暘表示,警方以往在台21線往返日月潭區間測速時速80才取締,改回時速70取締前,並未告知,認為這樣的疏失,不應該讓民眾、縣長負責,因為還有交通違估計點的問題,嚴重可能遭吊扣駕照,影響民眾生計,建議縣府、縣警局及監理站能好好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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