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泰山八寶粥、仙草蜜的泰山集團詹家第三代成員,欽泰國際公司董事長詹舜淇,被控向14家銀行詐貸164億,造成銀行9.8億呆帳,2019年獲台北地院裁定1800萬元交保免押,但合議庭上月認為詹涉嫌重大,裁定須再加保600萬元,總計以2400萬元交保免押,合議庭並命他在8個月內接受電子腳環、居家讀取器監控,要求每晚9時30分起至11時止,用專用手機拍攝面部照傳送至科技設備監控中心定期報到,只要一旦未拍照打卡,將再行羈押。
北檢起訴指出,詹舜淇與妹妹詹雅琳自2012年從事電子零組件之三角貿易,與大陸北京巨龍公司假交易,並向14家銀行申請外銷貸款。詹將360萬美元匯至龔姓女友美國帳戶,收購加州某飯店。另詹氏兄妹自2013年11月起,與大陸華勝天成公司假交易向銀行借貸,藉此完成資金循環周轉。
總計欽泰自2013年向14家銀行借貸794筆、金額台幣164億3000多萬,至2016年12月銀行呆帳9億8500多萬。北檢2019年6月起訴詹氏兄妹,北院7月17日裁定交保1800萬,並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
但合議庭審理認為,詹舜淇涉嫌重大,有羈押必要性,今年5月24日要求他再提出600萬元保證金,並接受科技設備監控,但詹一度覓保無著,合議庭裁定羈押。最近詹籌足600萬元, 具狀聲請具保停押。
合議庭認為,詹舜淇犯罪嫌疑重大,且自述有海外資產,子女均在國外,過去有頻繁出入境情形,有事實可認有逃亡之虞,審酌詹及妹妹2人被訴詐欺銀行金額高達約5億4778萬美元,2人雖稱有與銀行進行協商,但僅償還本金共計841萬7000美元,迄今償還比例僅約千分之15,尚有高額債務,有日後民事追償之風險,仍有羈押原因。
合議庭認為,詹舜淇原本的1800萬元交保金已不足以擔保,因此命他再提出600萬元保證金後,停止羈押,並限制住居,且於停止羈押之日起至8個月內,接受電子腳環、居家讀取器之科技設備監控。
合議庭要求詹舜淇要在每日晚間9時30分起至11時止,持用專用手機拍攝自己面部照片,並同步傳送至科技設備監控中心,定期報到。詹一旦違反規定,將再執行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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