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警察局保安警察隊驚傳員警涉嫌詐欺及洗錢防制法等罪,且已遭該局自檢移送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偵辦。縣警局稍早發出聲明表示,對於員警違法違紀案件,該局均主動調查,依法嚴處,秉持「警紀警辦」、「毋枉毋縱」立場,及「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之態度,全力配合司法調查。

金門縣警局說明,所屬保安警察隊張姓員警於今(2024)年3月間接獲銀行來電,稱其名下所有之帳戶,陸續匯入多筆匯款,因有被害人向內政部警政署165反詐騙諮詢專線諮詢並報案後,遭列為警示帳戶。張員稱並未將帳號及金融卡交予他人使用,係接獲金融機構通知帳戶遭列警示帳戶後方知遭盜用,亦不知金融卡於何時遺失遭到冒用,否認有涉案之情事。

金門縣警局表示,惟案經被害人提出詐欺告訴,該局仍將張員依涉犯詐欺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主動報請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偵辦,有關張員行政責任及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俟後續偵審結果再行擬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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