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小萱指控丈夫阿國(均化名)婚後不告而別,直到2023年8月時,意外接獲阿國的電話,卻被告知他在外生了1個兒子,小萱取得戶籍謄本後,這才確認阿國認領的兒子,是與他的女同事歡歡(化名)外遇所生,小萱憤而提告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200萬元。
法院審理,阿國辯稱,他並非是薄情寡義之人,已經悉心照料小萱長達23年,努力維繫婚姻關係,無奈小萱有情緒障礙,加上對他又不信任,一再破壞雙方信賴關係,多年來討論離婚未果後,也因他是晚婚老年無子,盼求美滿家庭之下,才有踰矩之情,希望酌減損害賠償的金額。
法官考量,2022年底開始迄今,歡歡明知是有配偶之人,仍與阿國交往,雙方有類似於事實上夫妻關係之行為,共同生育1子,共同不法侵害小萱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且情節重大,應負連帶賠償責任。
法官審酌,2人所為共同侵害小萱的情節輕重,及小萱與阿國相處問題及分居的狀況等。日前依法宣判,小萱得請求2人連帶賠償,慰撫金應以50萬元為相當。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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