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高雄港務警察總隊在高雄港S19碼頭取締違規釣客,曾姓男子與劉姓、林姓友人不服取締,甚至發生扭打,警方對空鳴槍,曾男又跳進高雄港內企圖脫逃,最後因體力不支乖乖就範。警方查出他原來是通緝犯,憂心遭查獲才會拒捕,高雄地院審理後,依妨害公務罪,判曾6月徒刑,劉拘役50天、林55天。可上訴。

今年4月3日下午3時許,34歲曾姓男子與49歲劉姓、30歲林姓男子跑到高雄港第六貨櫃中心釣魚,由於第六貨櫃中心全區禁止垂釣,高雄港務警察總隊前往取締。

不過,3人不僅不配合,甚至出手阻擋及言語挑釁執勤員警,就是因為曾嫌因涉毒品案遭通緝中,為了不讓曾男身分曝光,隨後還與員警扭打拉扯,警方立即對空鳴槍、對他們噴辣椒水。曾姓男子見狀,竟跳下港企圖脫逃,與警方在水上僵持不下,最後體力不支才就擒。

警方在曾身上及機車中搜出安非他命、K他命等毒品,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刑法妨害公務及傷害罪嫌,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高雄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曾男拒捕時曾騎機車衝撞員警,依妨害公務罪判刑6月,林、劉兩人雖有推擠員警,但法官認定兩人未造成員警受傷,僅判林拘役55天,劉男拘役50天,均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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