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社會局提升托嬰中心或居家托育人員收托身心障礙及發展遲緩兒童的能力與意願,保障特殊需求兒童受托權益,訂定獎勵辦法,凡收托身心障礙暨發展遲緩兒童者,依幼兒發展遲緩或障礙程度給予照顧獎勵金,收托一名特殊需求幼兒,托嬰中心每月可獲得補助2000元至15000元,居家托育人員則每月1500元至5000元,居家托育人員如在2年內修畢特教或早期療育課程者每月可再加發1000元。

社會局委託早期療育專業團隊,到收托發展遲緩的托嬰中心或保母家提供托育人員巡迴輔導服務,指導托育人員空間規畫、輔具使用、照顧互動及托育活動設計等技巧,另外,也每年規畫托育人員18小時在職訓練課程,課程內容即包含有早期療育、兒童發展、正向教養等相關課程,以提升托育人員專業知能及照顧技巧。

社會局長李美珍表示,社會局設有「兒童健康發展中心」,受理發展遲緩兒童通報,社工初步評估後將個案分級,需密集關心個案下派至6區早期療育社區資源中心進行後續個案管理、社區療育、親職支持等服務。社會局除每年提供18小時在職訓練課程,以及照顧特殊兒童還可申請巡迴輔導服務之外,今年度另開辦收托身心障礙暨發展遲緩兒童補助方案,給予托育人員照顧獎勵,希望提升收托身心障礙及發展遲緩兒童的能力與意願,以減輕家長照顧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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