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一名流浪漢埃文斯(John Louis Evans III)在1977年1月時,將商人愛德華(Edward Nassar)殘忍殺害,事後也坦承犯下綁架、搶劫、敲詐勒索還有殺人等行爲,加上對於犯行毫無悔意,被處以「電椅」極刑。當時見證這場極刑的拉塞爾(Russell F. Canan)在出版的新書中寫道,行刑現場的人肉焦味幾乎讓人無法忍受。

根據《每日星報》報導,埃文斯在14分鐘內被緩慢的電擊致死,這是歷史上最拙劣的處決之一。報導指出,埃文斯在1976年12月到1977年1月,分別在7個州犯下30起持械搶劫、9次綁架和2次敲詐勒索,期間還殘忍殺害了當鋪老闆愛德華(Edward Nassar)),但他聲稱不曾感到懊悔,還威脅陪審團若是不判他死刑,他將會謀殺陪審團每位成員。

最後埃文斯被判處「電椅」極刑,並於1983年4月行刑,當時見證這場極刑的拉塞爾在《Burning at the Wire:The Execution of John Evan》」一書中寫道,埃文斯接受電椅極刑時,全身被繩子固定在電椅上,晚上8時30分,1900伏特的電流第一次通過埃文斯的腿上,並且持續了30秒,現場迸出火光,雙拳握緊的埃文斯,身體瘋狂撞在將他固定的電椅上。

拉塞爾表示,當時只看到灰色的煙霧和火花,從罩在埃文斯頭上的頭套下噴湧而出,「一股強烈的燒肉味以及衣服被燒焦的惡臭,瀰漫著整間的證人室」。不過埃文斯並沒有立即死去,隨即接受了第二次的電極,接著他的頭部和腿部冒出更多的煙,但醫師檢查其生命跡象,發現心臟還在跳動。

拉塞爾見狀,要求典獄長以埃文斯正在遭受殘酷和不尋常的懲罰為由,致電給當時的州長,希望給予寬大處理,但這項請求被拒絕了,8時40分進行第三次30秒的電擊後,時間持續到8時44分,醫師才宣告埃文斯正式死亡。這場極刑一共耗時14分鐘,而埃文斯也是阿拉巴馬州恢復死刑後第一個死於電椅的死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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