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埔捷運站附近某牛排館張姓女員工昨(2日)晚透過男友在網路社團發文,指控遭牛排館店長尾隨至廁所偷拍,事後檢視店長手機,雖未發現偷拍照片,但張女指出親眼看見手機伸進廁所,堅持向警方提告,轄區海山警分局依法受理,進行調查。
據張女指述,她剛進廁所,有人跟著進入隔壁廁間,她如廁完畢抽取衛生紙時,驚見廁所下面一支手機正對著她,她當場嚇到不敢動,看到手機慢慢收回去,她才趕緊穿上褲子,然後向同事和男友求助。
稍晚張女男友到場質問店長,店長否認偷拍,經向警方報案,警方調閱店內監視器,發現店長確實跟著張女進入廁所,但檢視店長手機,卻未發現任何偷拍相關影像。
警方表示,張女指證確實遭偷拍並堅持提告,故警方訊後仍以妨害秘密罪嫌移請新北地檢偵辦。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