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一名48歲婦人,因不滿汽車違停遭拖吊,與員警當街發生肢體衝突,影片一出引發網友熱議。究竟一般民眾認為誰對誰錯?《中時新聞網》實際走訪街頭聆聽大家的看法。
在街訪民調中有七成的人認為是婦人不對,因為她違規停車卻不斷阻饒警方執法,已構成妨礙公務,且員警已多次勸阻,她卻仍口出惡言,十分藐視執法人員。不過也有三成的民眾認為雙方都有問題,兩人在當時都有點情緒失控,雖然婦人有錯在先,但她並沒有襲警,也沒有攜帶凶器,員警不需要使用把她壓制在地,也有民眾認為婦人身穿裙子,警方卻要求她趴下會讓人有點難為情,可以用別的方式與婦人溝通。
至於什麼樣的行為算是執法過當,民眾表示如果沒有威脅員警的行為,也願意配合警方執法,卻遭強行觸碰身體,就會有執法過當的疑慮,也有人認為執法過當的界定過於模糊,完全是自由心證。
曾在警界服務33年的退休警察蔡進忠表示,那位員警對婦人使用過肩摔確實有點執法過當,因為婦人當下並沒有攻擊行為,除非她被逮捕並在上銬時反抗,員警才能出手壓制。
(攝影、剪輯/范佐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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