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男子,在外面偷吃,且與小三傳曖昧訊息,對話意外被正宮發現,氣炸將兩人告上法院,而小三針對與人夫曖昧對話,解釋只是在開玩笑,不過法官用年紀打臉小三理由,認為都60歲了,應該可以分辨是非。
這名遭到劈腿的人妻,某天在老公手機發現與小三對話,不僅用男女朋友身分在一起,還有不少曖昧對話,像是「已經預備了體能恢復計畫,下次見面嚇死妳」、「我又忍不住」、「幻想在摩鐵」、「想像畫面越來越生動」、「心跳加速」等語。
針對正宮指控,小三則辯稱,與人夫是透過網路認識,根本沒有所謂的男女感情,僅止於「聊得來的朋友」,至於手機裡的曖昧對話,小三表示某次與人夫在北市中山站吃完飯,散步經過摩鐵,剛好看到一名老年人與嫩妹走出來,才會拿來開玩笑。
不過法官勘驗兩人對話,充滿男女間情愫,小三也以「女友」自稱,加上性暗示的講話方式,認為兩人已經逾越一般男女感情界線,且小三都已經60歲,應會分辨對話足以破壞正宮感情,最後判定小三侵害配偶權,需賠償正宮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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