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遵守防疫規定仍營業,彰化縣政府開出第一張罰單,彰化市某PUB在16日凌晨遭警方查獲,未配合停業關閉,移送縣府後,經濟暨綠能發展處21日正式開出裁處書,將依法開罰6萬元。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15日即指示關閉全國休閒娛樂場所,彰化縣警方隨即展開防疫專案稽查,針對全縣電子遊戲場、資訊休閒業、視聽歌唱等休閒娛樂場所約289家,防止業者化明為暗或以朋友聚會名義私下營業,形成防疫破口,16日凌晨發現該處PUB夜店,仍有客人與場所內飲酒作樂,警方移送縣府處分後,經濟暨綠能發展處根據事證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2款規定今天開出6萬元罰鍰。
經濟暨綠能發展處呼籲業者、民眾攜手防疫,休閒娛樂場所應確實關閉場所,因應防疫升級,縣府也公告選物販賣機(夾娃娃機)設置場所,自21日起應關閉停止營業,違規者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舉發,最重可處罰鍰30萬元,若經縣府聯合稽查查獲情節嚴重者,除《傳染病防治法》外,依違反法令結果執行斷水斷電或違章強制拆除。
衛生局也強調,全縣即起落實人流管制,請民眾外出全程戴口罩、勤洗手;八大行業、夜市、保齡球館、撞球館、健身中心(含國民運動中心)室內游泳池、室內螢幕球類練習場、資訊休閒業、電子遊戲場即日起暫停營業;全面停止進香團與繞境相關活動;學校校園停止對外開放;社團停止交接活動。
因應疫情滾動式修正,衛生局呼籲民眾如有長照相關問題,可撥打長照專線1966,或直接致電04-7278503彰化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洽詢。
彰化縣長王惠美表示:疫情嚴峻,呼籲縣民配合減少流動,出門務必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離,如有違規,經勸導不聽,可依《傳染病防治法》處30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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