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接獲多位中原大學教師陳情,指稱學校侵害教師工作權,要求老師「自願離職」,其中一名教師已被欠薪16個月,教育部兩度對學校開罰,但中原竟反提訴願。工會呼籲教育部應解聘校長,校方對此回應,該名教師當年為「短聘」教師,聘期中絕無欠薪,提出行政訴願及確認僱傭關係不存在之訴,將遵照司法判決處置。
高教工會發出聲明指出,中原大學該名教師3年前以編制內教師身分受聘擔任助理教授,但學校透過在教師聘約內訂定「得於聘期屆滿時要求自願離職」條款,聲稱即便是未依《教師法》完成不續聘程序,仍可要其「自願離職」,該師不願配合,中原大學自2020年2月起片面不支付該名教師薪水。
該名老師控訴中原大學未按教育部兩次發文要求恢復聘任,完全無視政府的公權力,教育部在今年4月1日對中原大學開出第一張10萬元罰單,5月11日再開出第2張20萬元罰單,但學校仍不願改正還反提訴願。高教工會說,教育部應依教師欠薪SOP祭出鐵腕,經第2次裁罰者,可依私立學校法規定解聘校長,並扣減學校獎補助及列入專案輔導學校。
中原大學表示,該名教師當年為「短聘」教師,惟聘期屆滿後片面自我主張為「編制內」教師,不願依契約離職,聘期中也絕無欠薪,針對此案中原大學已提請行政訴願,並已進入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另外,校方已向桃園地方法院提起「確認僱傭關係不存在」之訴,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未來將依據司法判決結果進行後續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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