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有人在小琉球衫福潮間帶保育示範區丟棄船錨和數個水泥塊,導致珊瑚被砸斷,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19日晚間表示,屏東縣政府查獲是一家潛水企業社,依漁業法處罰,海保署介入調查,預計將依違反海洋汙染防治法移送法辦,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
海保署表示,屏東縣農業處18日接獲此案通報後,展開調查,琉球鄉一家潛水企業社自行向屏東縣海洋及漁業事務管理所說明,所投放的水泥塊的用途是為了做人工魚礁。屏東縣農業處將依違反漁業法第65條規定,裁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已要求行為人清除水泥塊。
海保署說,此案涉及海汙法第25條之規定,已介入調查,行為人投棄之船錨和水泥塊均屬人工構造物,如屬海洋棄置行為,將涉及違反海汙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處負責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海保署將依海汙法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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