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在今年5月時將全國升為三級警戒,重創勞動市場,為了協助青年學子就業,勞動部繼去年後今年再度祭出「青年就業獎勵計畫」,只要就業滿6個月、最高可領取3萬元獎勵,但去年的訴願案發現,有不少人可能在同一事業單位受僱、畢業後雖然轉成正職,卻仍在勞保局註記為部分工時,可能會因此無法領到獎勵。
如李姓青年在去年1月畢業後,並在某公司以部分工時受僱,雖然投保級距達4萬2000元,但因與青年就業獎勵計畫規定須以按月計酬全時工作受僱未符合,因此不予核發就業獎勵金。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就業服務組副組長吳淑瑛表示,青年就業獎勵要求要全時受僱勞工,因此如有註記部分工時等就不符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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