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男去年7月不甘女友提出分手,竟趁著女友收拾房間時,要求最後一次性愛,不料遭拒,他執意霸王硬上弓,事後,女友傳訊給朋友求助,5人到場理論,眾人目睹哭泣、身體顫抖,有創傷反應,士林地院26日宣判,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林男3年4月徒刑。
林男與女友交往2年,去年7月23日約在住家對面談分手,林男要求償還欠款,女友同意後回屋收拾私人物品,裝箱後立刻拿走,無意與林男發生關係,更不願意「分手砲」,林男卻在女友打包過程衝,強行脱她衣服,不顧反抗,強行性侵得逞。
林辯稱女友同意,但合議庭認為,女友遭侵犯後,隨即用LINE向朋友求助,並急著償還債務,5名朋友都看到她哭泣、身體發抖等創傷症候群,認定女友明確表達不願意發生性關係。
判決指出,林男違反意願強行性交,侵害他人性自主權,傷害女友人格尊嚴,陰影恐終身難以抹滅,雙方尚未達成和解,全案依強制性交罪判處3年4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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