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1名人妻小芳(化名)去年12月突然離家音訊全無,丈夫擔心之下登入她的臉書找尋下落,意外發現她與另名男子的鹹濕對話,包括「乳頭有點痛」、「大家一起爽」等語,驚覺小芳是外遇私奔、憤而提告;但小芳辯稱是打字出錯,訊息的「乳頭」其實是「額頭」,堅稱與男子無私情,但種種說詞遭法官打臉,判賠30萬元。

判決書指出,小芳已與丈夫結婚20多年,原本夫妻關係和睦,不料她在去年12月突然離家音訊全無,丈夫事後透過孩子登入小芳的臉書帳號,赫然發現私訊中她與另名男子經常互傳鹹濕內容,包含「你好強」、「現在乳頭還是有點痛」、「大家一起爽」,才驚覺小芳是與外遇男子私奔離家,憤而提告2人求償80萬。

不過小芳在法庭上辯稱,她在熱炒店工作才會與擔任廚時的男子有私交,2人的聚會皆是眾人聚會,並非單獨約會,且訊息內容稱「你爽」是指對方酒量好,「雙方都爽」則是指都有拿到客人小費,而「乳頭還是很痛」則是因當時喝醉撞到「額頭」,打字錯誤「額」寫成「乳」,種種說詞否認2人曾性交,並反控丈夫喜好賭博、無心照料家庭,才會使夫妻感情破裂。

法官認為,依照2人對話足以證明逾越一般有友誼關係,且小芳證稱打字錯誤「額」寫成「乳」,但之後也未即時傳訊更正錯誤,而根據2人前言後語,也不足以證實酒力好、給小費一事,最後審酌2人資產、學歷及侵害程度等,判2人應賠償小芳丈夫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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