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讀逢甲大學進修部一年級的宋姓男大生7日凌晨駕車擦撞瑪莎拉蒂,遭到車上3名惡煞重毆至昏迷,目前仍未脫險。據了解,主嫌張男早在2019年於成功嶺服役時,因不滿另名役男脫隊,就以鐵板凳砸破對方的頭,還在法庭上哭窮致民事調解失敗。
判決書指出,張男與洪男同在成功嶺服役,張男於2019年3月28日間,因不滿洪男在行軍時屢屢落後,雙方起口角後,張男竟拿鐵板凳砸洪男的頭,還向洪男說,「今天打完,還有下次」。
此案在當時,台中地院依傷害罪、恐嚇危害安全等罪,應執行張男拘役65日,得易科罰金6萬5千元,在判決書中也明記,雙方對於賠償金額認知有差異,而未能成功達成調解。後因洪男在提民事損害賠償,求償共計31萬餘元,但法官最終僅判張男賠3萬餘元。
對此,遭到張男砸傷的洪男父親受訪指出,當時張家要求和解,說兒子在工廠工作沒有錢,喊出的賠償金卻相當沒誠意,只願賠2、3萬元,洪父痛批:「打傷一條狗賠的都不止這些」。
洪父憶起當時談和解,張父曾向他說:「洪先生你要大人有大量,以後事業才會輝煌騰達,你願意的話,我車子有一根棍子,我願意讓你兒子打我兒子打到爽」,以暴制暴的教子觀念讓他深感離譜。
洪父也說,當初法官僅判張男要賠3萬元,是因為相信張男每月月薪僅2萬5千元,許是讓張男誤以為打人沒事,致憾事重演;洪父感慨,一個20多歲孩子,戴名表、開名車,這案實在判得「太軟弱了」,洪父說,兒子在國外工作,不便往來奔波開庭,沒有再上訴,整體社會氛圍要加重「教育」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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