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57歲江姓警衛,遭女兒與男友聯手殺害並棄屍,被害人家屬31日質疑保護令聲請過程,社會局指出,社工曾面訪勸說,被害人表達有意願聲請,但拒絕社工陪同,稱會自行至派出所聲請,社工1周後再次追蹤保護令聲請進度,被害人表示至法院開庭繁鎖;大女兒至住家頻率減少,所以打消聲請保護令。
這起被讀碩士的大女兒與男友聯手殺害慘案,被害人家屬質疑社會局未讓其父親聲保護令。
社會局表示,家防中心10月底接獲通報,2天後社工面訪被害人,鼓勵他聲請保護令以威嚇大女兒騷擾行為,社工也與被害人討論保護令聲請款項,經面訪勸說,被害人表達有意願聲請,但拒絕社工陪同,表示會自行至派出所聲請。
社會局指出,社工於1周後再次追蹤保護令聲請進度,被害人表示至法院開庭繁鎖;再者,因大女兒至住家頻率減少,所以打消聲請保護令想法。
社會局強調,民眾若要聲請保護令,可就近至派出所提出聲請,員警會協助製作筆錄,並將相關證據送至法院審理;另一個聲請保護令的管道,也可直接至法院遞狀聲請。
保護令聲請及核發為司法程序,社工會向被害人說明、協助整理受暴史、陪同出庭等,以利後續法院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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