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樹林區三俊街巷弄內某電鍍工廠長期非法排放強酸電鍍廢水到溝渠,造成塔寮坑溪汙染。(環保局提供)
新北市樹林區三俊街巷弄內某電鍍工廠長期非法排放強酸電鍍廢水到溝渠,造成塔寮坑溪汙染。(環保局提供)

新北市樹林區三俊街巷弄內某電鍍工廠長期非法排放強酸電鍍廢水到溝渠,造成塔寮坑溪汙染,環保局14日接獲民眾陳情,夜間蹲點埋伏,查獲業者用沉水馬達、塑膠軟管將廢水排至廠後水溝,未料業者遭稽查時態度囂張,對稽查人員嗆聲稱「快一點!我要睡覺了」,行徑惡劣。環保局表示,業者此舉已違反水汙染防治法,最高可處2000萬元以下罰鍰,而現場快篩水質發現疑似有危害健康物質反應,目前已將全案移請地檢署偵辦。

環保局指出,該電鍍工廠偷排放廢水的時間相當短暫,很難掌握具體事證,因此稽查人員多次前往現場尋找可疑管路,甚至夜間蹲點守株待兔,掌握業者偷排廢水的時間和頻率,14日深夜工廠旁水溝孔洞突然有大量電鍍廢水排出,稽查人員立即進場,抓獲業者用手動插頭控制沉水馬達,並利用塑膠軟管抽送廢水至陰井,溢流至廠後的水溝排出。

新北市樹林區三俊街巷弄內某電鍍工廠長期非法排放強酸電鍍廢水到溝渠,造成塔寮坑溪汙染。(環保局提供)
新北市樹林區三俊街巷弄內某電鍍工廠長期非法排放強酸電鍍廢水到溝渠,造成塔寮坑溪汙染。(環保局提供)

稽查人員見狀立刻要求業者將塑膠軟管及馬達斷電移除,但業者卻相當不配合,態度囂張。環保局表示,該工廠雖領有水汙染許可文件,知道電鍍廢水要妥善處理才可排放,但為了節省處理費卻偷排廢水,現場採取水樣後發現,廢水pH值3.89屬強酸,且內部疑有有害健康物質超標的情形,業者此舉恐涉及刑責,若後續送驗確定有害物質超標,將移請地檢署偵辦,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2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金。

環保局說,新北市長期列管轄內電鍍、金屬表面處理、印刷電路板等含重金屬製程等高汙染行業,透過稽查物料、用(排)水量及汙染防治設備的完整性,判斷業者有無違法,但非法繞流往往在短時間消逝,因此需賴民眾第一時間進線報案,提供位置和資訊。

環保局呼籲,針對不肖業者汙染環境,市府絕無妥協空間,後續仍會加強各河段水污染專案稽查,遏止不法業者偷排廢水,也呼籲市民若發現任何汙染,請立即撥打1999市政服務專線通報,共同守護環境與生活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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