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就讀大一的黃姓學生,2016年還在念國中時,到西屯區福瑞公園玩耍,卻遭遊具鋼筋插眼,導致他右眼幾近失明,台中地院歷經多年審理,日前宣判台中市建設局有疏失,應國賠316萬元,市府原本將提起上訴,但議員為民請命,市長盧秀燕允諾將要求同仁撤回上訴。

這起事件發生在2016年3月間,當時就讀國中的黃姓學生在福瑞公園活動時,眼睛被公園內支撐櫻花樹的鐵條插破眼鏡,因眼鏡碎片刺傷視網膜、水晶體,造成右眼瞳孔喪失;6年來黃生歷經3次手續,醫療費用沉重,至今視力仍無法恢復,但當時市府只願意賠償公園意外險理賠20萬元。

案經家長提起國賠,台中地院日前審理終結並判市府應國賠316萬元,對於市府打算提起上訴,市議員楊正中說,家長雖對國賠金額不滿意,但已身心俱疲,且連法院都很清楚地指出台中市政府建設局確實有管理疏失,市府還要上訴?他要求市長盧秀燕明確說明。

盧秀燕表示,她對家長的心情感同身受,已在接獲消息後緊急召開會議,若一審的判決結果家長能接受,雖外界提到事發時有其他小朋友追逐、還有安親班老師在,但既然法官調查認為建設局有疏失且歸責建設局,她也與同仁商量是否撤回上訴。

市議員羅廷瑋則強調,建設局在管理公園遊具時應留意,尤其以包覆性的軟性材質做支撐,避免再發生類似的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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